新生学籍表 - 学生服务 - 北京大学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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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学籍表

服务描述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由学校招生部门按国家规定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做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招生部门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学校招生部门会同学籍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做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新生注册需先填写学籍表,新生所有信息是通过教育部招生录取信息转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同时传送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学生大学四年的管理以此信息为准。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能如期注册的,须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按退学处理。正在办理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暂缓注册。

服务流程

1、  登陆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点击请进),选择“办事大厅”——“全部”——“个人业务”——“教务部业务”——“填写学籍卡”。

2、  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源地和民族信息,如与本人情况不一致,中国大陆籍和港澳台籍学生请联系教务部教务办公室(62751432)并按下表要求分类提交相应材料。留学生如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请联系留学生办公室(62751012)。

3、  填写说明:

最后学历和时间填写你入北京大学前的学历;

家庭通信地址是填写你家庭目前的详细住址、邮政编码(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与家庭联系以此通讯地址为准,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正,否则责任自负)。

个人简历从上初中开始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填父母和兄弟姐妹等,联系电话一定要写上。

本人宿舍电话、手机号和邮箱均要填写准确。

填完检查无误,请务必点击“提交”。

4、  学生填完学籍表后,由院系通知交表时间。学籍表打印两份,本人签字后把书面表格交给所在院系本科教务。如入学时未拍照片,请在交表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  院系收齐新生两份学籍表后,将其中一份盖好院系公章的学籍表(请检查是否填写完整、照片是否粘贴、是否提交)在当年教务部通知的规定日期前交到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324室)。注意:学生证还未加盖火车乘车区间章的,也请院系于上述时间内至新太阳学生中心324室盖章。

6、  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检查学籍表无误后,一周内为新生网上注册。

7、  院系按照教务部操作的网上注册名单,为新生学生证加盖注册章。其中注册时间统一填写为当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