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优惠卡
服务描述
2003年,教育部办公厅和原铁道部办公厅联合出台1号文件,决定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经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统称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为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原铁道部办公厅在2011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并在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
我校对于火车票优惠卡工作实行院校两级管理办法。教务部负责整理汇总每年新生的优惠卡乘车信息、发放优惠卡并向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注册,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损毁磁卡更换、信息变更维护等工作。各院系负责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时为学生优惠卡充磁。
服务流程
关于乘车目的地的修改: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由父母居住地的居委会、街道办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材料等),并交至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新太阳324室)。
教务部收到材料后并确认信息后,为学生修改乘车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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