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 - 北京大学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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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015年7月教务长办公会通过)

为促进北京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支持院系、教学团队、授课教师个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加强对教学改革经费的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及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人才培养:为提升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院系和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创新改革。

专业建设:支持特色专业、交叉学科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支持院系、教师团队和授课教师个人开展针对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与研究。支持院系聘请校外高水平师资开设特色、前沿课程。

实验实践:支持面向本科生开放的公共教学资源建设,开展本科生实验训练、校内实践创新、野外实习、校外社会实践等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科研训练:支持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训练、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

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支持本科生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其他为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而开展的改革与探索。

每年年初由教务部发出《关于申请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院系、本科课程教学团队、本科课程主持或主讲教师个人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向所在院系提出《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统一上报教务部门审批。跨院系、跨单位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批准外,也应获得合作院系、单位批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上报。

教务部门将根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年度本科教学改革重点和各项目申请情况进行审批,通过立项审批的,教务部门将核准预算后下拨到项目负责人院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支配。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支出和项目无关的工作。

批准的项目预算分为先期划拨预算和考核划拨预算两部分,项目立项后,将向项目负责人院系划拨先期预算,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进度,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排好各项经费的支出。教务部将定期向负责人反馈经费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先期划拨预算执行完毕的,将继续划拨考核划拨预算。对于预算情况执行不良的,教务部门将向负责人做出提示,经两次以上提示情况仍无改善的,考核划拨预算不予划拨。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推进项目工作,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工作。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总结报告》,经院系审核后报教务部门。总结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总结、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对于未按计划执行的预算,应当进行说明。对无故未完成经费执行计划或将经费挪作他用的,将取消其随后两年的项目申请资格。

项目所在院系应加强对项目的运行、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资金使用等管理,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预算按计划执行,力争通过项目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本院系本科人才培养水平,取得实效。教务部门将聘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分委会对结项项目进行集中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对院系进行年终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小组”,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管理、结项与评定等工作进行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已报财务部门备案。

教务部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