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9〕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二期系统)。
二期系统在一期系统基础上增加了指标扩展功能,并在基础数据管理及数据共享方面进行了调整,更好地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需求。目前,系统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经研究,我司决定正式启动二期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做好二期系统上线的衔接与过渡。二期系统将于2019年9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一期系统将于2019年第3季度数据统计结束后(10月15日)停止服务。二期系统以“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与服务系统”为标准,为各级用户创建、发放账户密码,用于登录系统。同时,二期系统为学校用户提供了与一期系统的账号关联功能,完成账号匹配后,学校用户可使用一期系统账户名作为二期系统账户别名登录二期系统,同时可自动同步学校在一期系统中最新填报数据和统计数据至二期系统中。
(二)加强二期系统功能的学习与培训。二期系统完善了功能、扩展了指标,并新增了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信息和数据统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部属高校应熟练掌握系统功能的各项操作,按照《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同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在本省(区、市)内逐级开展二期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确保做好二期系统应用工作。
(三)强化二期系统数据的报送与应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担负起二期系统应用的主体责任,组织及时填报数据,将系统数据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业务充分结合,更多地使用系统数据,科学地理解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用系统数据说话,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数据统计成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促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增强二期系统应用的交流与反馈。各级用户作为系统的使用者,应尽快熟悉系统及各数据项,积极使用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实时沟通和交流反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部属高校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属高校管理人员回执表》(附件2),盖章后反馈至中央电教馆(通过邮件发送扫描件和电子版即可),并请管理员申请加入二期系统省级/部属高校管理员群(QQ群号:875795604,申请时注明所在省份或高校信息)。另,各级管理员可自愿加入二期系统工作交流群(QQ群号:830831255)。
二、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010-66097208
中央电教馆:刘学,010-66490222,liuxue@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靳增超,010-66138890,jinzengchao@moe.edu.cn
2.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属高校管理人员回执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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