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二、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
四、考试、录取
五、奖学金、学费
六、学位
七、联系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代码10701)是一所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一、报考资格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 |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联系人 | 秦彦超 |
地址 |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
广州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联系人 | 曹刚 |
地址 |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 联系方式 |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
香港 |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 联系人 | 邹重华 |
地址 | 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 联系方式 |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
澳门 |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 联系人 | 卢丽萍 |
地址 | 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 联系方式 |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
2.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 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考试、录取
1.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 初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要求的考生,由我校组织进行复试。
复试由报考学院安排,成立复试导师组,在充分考虑考生往来大陆的实际情况下,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和形式。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未通过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奖学金、学费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对已录取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考生与大陆的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六、学位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博士研究生为弹性学制,学习年限3-6年。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2845
图文传真:(029)8820162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29信箱
邮政编码:71007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1947
八、拟招收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所在学院 |
|
01 哲学 |
0101 哲学 |
10106 |
美学 |
人文学院 |
10107 |
宗教学 |
人文学院 |
||
02 经济学 |
0202 应用经济学▲ |
20201 |
国民经济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4 |
金融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20205 |
产业经济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04 教育学 |
0401 教育学▲ |
40106 |
高等教育学 |
人文学院 |
40110 |
教育技术学 |
计算机学院 |
||
0401Z1 |
教育哲学☆ |
人文学院 |
||
0403 体育学 |
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人文学院 |
|
05 文学 |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
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院 |
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外国语学院 |
||
07 理学 |
0701 数学●▲ |
70102 |
计算数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70104 |
应用数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0702 物理学●▲ |
70204 |
等离子体物理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
70205 |
凝聚态物理 |
微电子学院 |
||
70207 |
光学◆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
70208 |
无线电物理◆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
0714 统计学▲ |
71400 |
统计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08工学 |
0801 力学 |
80104 |
工程力学 |
机电工程学院 |
0802 机械工程●▲ |
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电工程学院 |
|
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
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机电工程学院 |
||
0802Z1 |
电子机械科学与技术◆☆ |
机电工程学院 |
||
0802Z2 |
工业设计☆ |
机电工程学院 |
||
0803 光学工程●▲ |
80300 |
光学工程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
80401 |
精密仪器及机械 |
机电工程学院 |
|
80402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机电工程学院 |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
80502 |
材料学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
0808 电气工程 |
80801 |
电机与电器 |
机电工程学院 |
|
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微电子学院 |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
80901 |
物理电子学◆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
80902 |
电路与系统◆ |
电子工程学院 |
||
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微电子学院 |
||
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电子工程学院 |
||
0809Z2 |
集成电路系统设计◆☆ |
微电子学院 |
||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
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通信工程学院 |
|
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电子工程学院 |
||
0810Z1 |
智能信息处理◆☆ |
电子工程学院 |
||
0810Z2 |
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学院 |
||
08 工学 |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
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
81103 |
系统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
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电子工程学院 |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计算机学院 |
|
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计算机学院 |
||
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1704 |
应用化学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
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通信工程学院 |
|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3001 |
环境科学 |
电子工程学院 |
|
83002 |
环境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
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
0831Z1 |
生物材料与细胞工程☆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
0835 软件工程●▲ |
83500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学院 |
|
0835Z1 |
软件工程技术◆☆ |
软件学院 |
||
12 管理学 |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2 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204 公共管理▲ |
120401 |
行政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120501 |
图书馆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20502 |
情报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注:表中用“★”注明的为国家重点学科(2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1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
表中用“●”注明的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表中用“▲”注明的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表中用“◆”注明的为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表中用“☆”注明的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学校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表中用“◎”注明的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学校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
联系电话:029-81891022 传真:029-81891671 邮箱:fao@xidian.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技术支持:西安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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