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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职责

文章来源: 科研处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30 13:28:04


 1. 根据国家有关科研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条例;

 2.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

 3. 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提高学校科研水平,推动全校学科建设与改革;

 4. 负责学校硕士点建设与培育相关工作,负责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5.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成果专利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7. 负责全校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8. 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

 9. 负责全校教师、科研等人员的科研业绩的认定、审核工作,做好科研骨干队伍的组织、科研骨干的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组建、评估、调整等日常管理工作;

 10.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科研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负责科研统计和科研保密工作;

 11. 负责学校大学科技园的相关推进工作;

 12. 负责社会服务推进工作;

 13. 负责为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

 14.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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