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蒋葵 来源:总务处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访问次数:318 源地址
招租营业用房位于紫金文苑、昙花庵路、启真名苑商铺,地理位置较好,水电齐全,无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营业用房地址 | 建筑面积(m²) | 房屋情况 | 备注 |
1 | 紫金文苑6幢101号 | 55.72 | 2019/11/21合同到期 | 原承租户表示续租并参与竟租 |
2 | 紫金文苑23幢101号 | 117.8 | 2019/11/18合同到期 | 原承租户表示续租并参与竟租 |
3 | 昙花庵路294-1号 | 29.74 | 2019/11/10合同到期 | 原承租户表示续租并参与竟租 |
4 | 昙花庵路292-2、292-3号 | 72 | 2019/11/10合同到期 | 原承租户表示续租并参与竟租 |
5 | 启真名苑10幢106号 | 116.28 | 腾空房 |
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
1.报名投标时应携带资料:
(1)以个人名义竞租的,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以单位名义竞租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3)填写《浙江大学营业用房竞租投标表格》(附件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后提交,封面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须于报名有效期内交纳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交至“浙江大学房地产经费专户”,账号:1202024619904680577,开户行:工行浙大支行) 。未中标的投标方凭招租方的工作联系函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11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方自开标之日起七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可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 紫金文苑、昙花庵路、启真名苑营业用房实行有底价招租。招租结束,对于有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单位)的情况,启动竞租评标,根据经营业态、报价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承租户;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单位)不足三家,则采用竞价或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户和承租价格。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人根据市场评估价和周边市场出租价格确定的招租底价。
4.特别说明:对于有浙江大学教职工工资担保按时支付租金的竞租户,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合法经营、没有违约行为的现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竞租报价公布后,如现承租方当场愿意接受以有效投标的最高价格及其条件签约、并立即签约的,则现承租方仍可以行使优先权;如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承租户的,在最终确定承租户之前,如现承租方愿意接受以有效投标的最高价格及其条件签约的,现承租方仍可以行使优先权)。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竞租投标地点:华家池校区后勤楼二楼
联系人:史老师,谭老师,咨询电话:86437811。
浙江大学总务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