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的本科学生参评人数,现将2018-2019学年我院本科学生各类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予以公布。
1、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请申请外设奖学金、院设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8日(周五)17:00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推荐意见请班主任老师填写并签字)交至玉泉工商楼214,2016级纸质版交给石老师,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shihl@zju.edu.cn ;2017级纸质版交给任老师,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renboyang@zju.edu.cn。 邮件标题为“申请奖项+班级+学号+姓名”。
3、外设奖学金申请表格(除三星奖学金、协鑫奖学金、亿利达刘永龄奖学金和郑志刚奖学金外统一使用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均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如有需要请附页),材料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请在表中(或附页)附上参评学生对设奖单位的认识情况(200字)。
附 2018-2019学年本科生院设奖学金评选要求
今明教育奖学金(院设)
10名,每名2000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异;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研究生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着业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同等条件下,学生活动经验丰富者优先;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8.同等条件下,毕业生优先。
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课程成绩不及格;
3.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4.延期毕业(研究生获浙江大学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卓越计划资助等研究生除外)。
申请者填写《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数学科学学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