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集体户口教职工应如何办理个人户口卡?

问:集体户口教职工应如何办理个人户口卡?

时间:2018-12-17浏览:708设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规定实施后,公安派出所将对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


复旦集体户口的老师们已经可以去五角场派出所办理“个人户口卡”~




  

1、“个人户口卡”是什么


个人户口卡”是《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实施后由公安机关签发给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的证件,具有证明持有人户口信息的作用。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实施前,已在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的人员,申请发放个人户口卡,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发放。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实施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后,向其发放个人户口卡。


也就是说,已落集体户口的老师,可直接去派出所申请办理个人户口卡;未来新落户于复旦集体户口的老师,将由派出所直接发放个人户口卡。

2、“个人户口卡”办理方法

那么已经是复旦集体户口的老师,该如何申办“个人户口卡”呢?


申办地点:五角场派出所(国权路96号,近政本路)

工作时间:周一~周日8:30~20:00

申请对象:户口已在校教职工及家属


教职工仅本人户口在校,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在职证明。

教职工及家属户口在校,需携带:

1、本人及家属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及复印件;

3、如有子女户口在校,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4、我校教职工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开具方法可以点击第二条推送查看哦~


办理时将在窗口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其中可能涉及父母、配偶、兄弟姐妹身份证号码及户籍所在地址,建议老师们提前准备好~  

3、提示

 1、单位集体户在本市办理社会事务中如需提供户籍情况证明,个人户口卡内容可以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办理签证、登记结婚、上学报名……再也不用跑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啦~~

2、个人户口卡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及驻沪办集体户口人员不签发个人户口卡,如需提供户口信息证明,可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按流程申请《户籍证明》。

4、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五角场派出所(电话:22171127)。

5、本推送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五角场派出所办理窗口咨询情况整理而成,如有不尽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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