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活动中心小剧场、408、511场地启用钉钉申请场地的通知(试运行)
各单位:
为推进共青团工作数字化,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自2019年10月8日起,大学生活动中心小剧场、408、511场地的审批工作全部暂移至钉钉-审批-大活场地审批进行,原一站式办事大厅暂停使用。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 审批前,请仔细阅读以下规章制度:
(1)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室使用承诺书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小剧场使用规范
(4) 408、511使用规范
请确认您已经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了上述规定,再申请活动。
2.申请发起人、活动负责人均需加入钉钉方可提起审批;加入钉钉、组织关系等事务请联系校团委办公室;
3.钉钉试运行期间,若审批流转有问题,或对场地申请流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多媒体工作室QQ公众号(2160687569),或加入QQ审批交流群(730100994)
4.场地申请需提前2-15天,否则不予受理。
5.场地运行时间为:
工作日:16:00-22:00 (冬春季)16:30-22:00 (夏秋季)
节假日:09:00-22: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6.申请不可跨天!即开门时间、关门时间内的日期必须为同一天
7.单场活动最多可用场地6小时!
8.开门时间为场地开门进场的时间(非活动开始时间),关门时间为场地关门离场时间(非活动结束时间),请自行留足彩排、准备、布置与打扫卫生等时间。
9.由于钉钉系统没有冲突检查功能,在选择时间前,请务必进入网站https://xdmms.zxd1998.cn/先进行查询,以免与他人冲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西电小剧场”,点击下方 “活动安排”→“审批情况查询”)
10.在活动名称、预计参加人数、活动类型处须如实填写完善活动相关信息,活动现场将进行核对。
11.申请小剧场必须提交活动策划书;申请511、408用于非排练类型的活动必须提交活动策划书。
12.若有带商业性质的宣传计划,须在是有否商业外联处注明。否则活动中将禁止进行商业宣传。
13.若有除笔记本电脑外的自带设备,需在是否有外接设备处注明并列出清单。若没有申报,届时自带设备无法供电。
14.若有校外嘉宾到场,无论为何目的,必须在有无校外嘉宾到场处注明。
有关党委宣传部备案:若活动涉及校外嘉宾或境外人员,需提前经党委宣传部备案方可使用场地。请先在钉钉上提交申请,填写校外嘉宾详细信息,若有备案需要,我们会电话联系负责人,并初步确定活动时间以供备案时使用。
15.在活动负责人处选择本次活动的实际负责人,提交后将先由其确认。申请成功后,活动负责人需按照审批时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场方可使用场地。
提交申请后,请活动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可能会进行电话外呼联系,活动审批成功会收到短信。(外呼号码: 029-8189 1229)
16.活动的主办方已默认为申请人所在的部门。若存在子部门,可在二级部门处输入,若您归属于多个部门,会自动出现选择框,请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