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转入手续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0
一、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一式3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交至紫金港校区西三B-207A审核签章;
2. 一式3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调入课题的接收单位审核签章并上报省社科联规划办。
二、校内系统立项、经费转入手续
1.提交项目相关材料。变更批复后,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等)以及该项目在原单位的经费使用明细、经费使用科目汇总表(加盖计财处公章)交至浙江大学社科院,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社科院工作人员的邮箱zdxulei@zju.edu.cn。
2.科研系统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浙江大学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中申请项目启动。
3.经费转入。由原单位将项目剩余经费打入浙江大学账户,账户信息详见http://c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0&object_id=319。
4.经费入账。经费转入浙江大学账户后,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服务系统中申请经费入账,审批通过后即可使用和报销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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