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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静    发布日期:
2019-05-23     浏览数:    分享到:
5月23日,实体性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工作意见会在校务楼428室召开。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科处、科技处、社科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发展规划办副主任吴国彬主持。
吴国彬简要介绍了实体性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修订原则、指标体系及分配方案。他指出,此次办法的修订是对原有指标体系的进一步精简,旨在推动科研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激励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对指标体系中的分值设置、核算办法以及指标删减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发展规划办将会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合理吸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