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省外办的规定,教职工应严格按照省外办批件上的批准天数执行出访任务,严禁超期。
近日,我校仍发生教师访学超期回国的违纪事件,这将会影响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的内审资格,影响整个学校因公出国任务的审批。
为严肃纪律,学校重申因公出国的相关规定:出国人员在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延长、超过省外办批件规定的时间。如有违反者,根据宁大政[2019]100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即“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核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出国人员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出现违规情况。确因需要延长在外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必须重新向省外办申请出国任务。
有关因公出国,请咨询国际处董老师,888294,短号570236。
国际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