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华东理工大学张江树教学名师奖评选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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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关于设立“张江树教学名师奖”的决定》(校教〔2016〕6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开展第一届“张江树教学名师奖”的推荐选拔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华东理工大学关于设立“张江树教学名师奖”的决定》(校教〔2016〕67号)中评选条件第2条,须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2、各学院负责推荐和审核候选人的材料。各学院择优推荐张江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2名。 3、候选人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c.ecust.edu.cn)“公共服务—下载中心”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提供三张照片(其中两张为工作照,JPEG格式)和300字个人简介(WORD格式),并准备10分钟教学视频,视频大小:600M以内;视频格式:MP4(H.264)、MPG、MPEG、AVI、FLV。 3、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候选人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简介,光盘一张(含照片、个人简介、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张江树教学名师奖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徐汇校区和平楼127室;联系人:秦添;联系电话:64252401;电子邮箱:tianqin@ecust.edu.cn。 4、根据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宣传。 5、张江树教学名师奖由学生网络投票和候选人现场答辩、专家评委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专家评委会评议和学生网络投票各占70%和30%,确定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6、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由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 3.校教〔2016〕67号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设立“张江树教学名师奖”的决定.doc 华东理工大学 2016-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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