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的通知-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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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的通知

2017年04月11日 00:00 丁爱霞 点击:[]

5.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3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开放实验的质量,每个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同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须团队合作且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的项目,同期选修团队不得超过3个,每个团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人,团队不超过5个。请指导教师严格控制选修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开设选择及对人数可进行删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一般以能获得1个开放实验学分为限,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学院和实验室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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