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或职工将需进行政审的事宜报告给所在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有关情况撰写该党员或职工的政治表现,支部书记签字;
3.机关党委书记签字,机关党委盖章;
4.需填写回执的,由机关党委办公室填写。回执与政审材料应一同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交由党支部转寄。
上一条:入党材料撰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