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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4-30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统一考试招收博士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申请考核制)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相关招生院系具体负责各所属学科或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1.学校对各招生院系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院系可按招生形式和学科(或专业)进行计划分配。

2.院系内如生源不足,可以申请校内跨院系调剂生源,要提前公布调剂细则,并明确计划余额信息、调剂要求等。

3.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

1.招生院系根据学校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复试前通过本院系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院系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或专业)按实际情况组织复试。

3.招生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需提供审查的资料见院系复试工作细则。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组织

1.招生院系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应包括各学科或专业的招生人数、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统计方式等。复试工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上网公示。

2.复试时间。2019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将于5月上中旬进行,具体安排见相关院系复试工作细则。

3.招生院系在标准化考场组织复试。所有考生、复试人员及工作人员均需查验身份证入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费用为100/人,招生院系依据财务相关规定在复试报到时收取。

(三)复试内容、形式和成绩

1.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等,更加突出对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查。

2.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需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的加试,具体加试内容见各院系复试细则。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各院系具体复试内容、形式可通过院系复试细则查询。

四、调剂工作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为报考我校2019年博士生公开招考的普通类考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得互相调剂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公开招考总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不进行校内调剂,如果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可以按照双上线原则进行院系内部不同专业间的调剂。

3.总生源不足的招生院系可以向学校申请接受校内跨院系调剂生源,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制定并公示调剂细则,按照双上线原则公开接收调剂报名。调剂细则中应包含拟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招生计划、生源的报考专业。调剂报考的考生充足时,应按照初试总成绩差额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所有跨院系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审批,否则无效。

五、录取工作

1.考生的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折算)*50%+复试成绩*50%

2.复试结束后,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需加试的考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未通过入学资格复查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和招生院系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各招生院系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4.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5.所有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定向生需签订定向协议。

6.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招生院系在复试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和申诉电话(027-8754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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