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止。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发送邮件到yjsy_pyc@zju.edu.cn,或将书面意见寄送到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处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大楼818室)。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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