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9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结果的通知-过程管理 -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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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9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结果的通知

2019年 10 月 21日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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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系)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共认定了30个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一)。其中,6个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被推荐参与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此外, 9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被直接认定为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二)。
        现将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止。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发送邮件到yjsy_pyc@zju.edu.cn,或将书面意见寄送到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处专业学位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大楼818室)。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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