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帆,女,法学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宁波市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校优秀青年教师、师德标兵、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
近四年内,在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发表了论文多篇,主持省部级、市厅级课题多项,在海峡两岸、宁波市各类学术、研讨会议上获得优秀(一、二等奖为主)论文荣誉若干。代表论文:《善良风俗认定标准之考量》、《解释法律何以可能》、《法治视野下的公权力与生育权的克减》、The Consensus Basis of Nurturing Citizens’ Charitable Spirit ,On Teacher’s Accomplishment Orientation in the “Internet” Era。
同时致力于宁波市法治、德育教育的社科普及工作,负责校生命教育实践基地工作,作为关爱失智症老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为“和谐社会、美丽宁波”建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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