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确定第一次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召集人的通知
2019-10-16 13:18:00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经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129人(代表名单见附件)。为保障本次代表大会顺利举行,经党委研究决定,组建十一个代表团,现确定各代表团召集人如下:
    第一代表团:卢虹(主要由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13人)
    第二代表团:赖尚丁(主要由金融与信息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9人)
    第三代表团:熊红斌(主要由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10人)
    第四代表团:李繁(主要由财富管理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9人)
    第五代表团:叶如意(主要由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15人)
    第六代表团:谢小风(主要由人文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13人)
    第七代表团:张凉(主要由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9人)
    第八代表团:叶阳(主要由象山影视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8人)
    第九代表团:魏斌(主要由基础学院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7人)
    第十代表团:高宝岩(主要由学生处党总支和公共文体部党总支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12人)
    第十一代表团:郑春藩(主要由机关党委党员代表组成,党代表24人)
    请各代表团召集人于2019年10月25日前,组织召开代表团会议,推选本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

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