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做好第一次党代会正式代表人选选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9-25 15:39:17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宁财院党〔2019〕15号)要求,现将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正式代表人选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党委、党总支于10月10日前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20%。
    2.选举结束后,各党委、党总支填写《关于选举产生×××(指选举单位)出席中国共产党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登记表》、《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连同《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统计表》等材料,并于10月11日前将选举产生的代表名单、构成情况、选举情况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组织部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