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6 15:56:00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宁财院党〔2019〕15号)要求,现将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委(总支)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党委(总支)召开党委(党总支)全体委员会或扩大会议,按照多数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以及代表构成要求,以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初审后党委(党总支)按照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9月10日(周二)下班前将《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关于确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报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组织部
2019年9月6日